
| 检方依法听取“雷洋案”双方律师意见 |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0日08:22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9月9日电(见习记者 宿广田)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听取了“雷洋案”5名涉案警务人员辩护律师的意见。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记录在案,对于辩护律师准备提交的书面意见将予附卷。同时,检察机关还应雷洋家属聘请的代理律师的要求,听取了意见,并已收取了材料。检察机关将在办案中客观全面听取各方律师意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双方律师均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做法表示认可。
事件回顾
2016年5月7日 由于雷洋夫妇刚得一女,其亲属欲来京探望,航班预计当晚23点30分到达。当晚21时左右,雷洋从家里出门去首都机场迎接亲属,之后雷洋失联。 2016年5月8日凌晨1时 家人接昌平东小口派出所消息,要求亲属赶赴派出所。他们于1时30分左右赶到后,被告知雷某因涉嫌嫖娼,在被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雷某被送到医院的时间为5月7日晚22点09分,到达时已经死亡。 2016年5月8日凌晨4点30分 亲属见到了雷某的尸体,发现其手臂和头部都有明显淤血。警察表示,途中雷某曾强烈反抗,跳车时头部着地,因此受伤。 2016年5月9日晚间 雷洋的妻子证实了此事,目前已聘请律师介入此事,并希望得到公正解决。随后,昌平警方通报此事称,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接群众举报,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接警后,警方依法迅速开展查处工作。当晚在该足疗店查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6名。期间,民警在将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某(29岁,本市人)带回审查时,该人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该人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在将该人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该人突然身体不适,警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5月11日01点44分 北京警方再次通报人大硕士涉嫖被抓身亡事件。通报称,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针对霍营街道某小区一足疗店存在卖淫嫖娼问题的线索,组织便衣警力前往开展侦查。 2016年5月13日下午 雷洋的尸体正式开始尸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惠芹教授接受雷洋家属的委托,经检察院审批,担任专家证人。 2016年5月17日 雷洋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北京市检察院递交了《关于要求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报案书》。律师表示,北京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接收了举报材料,称“检方表示会重视此案,将研究决定是否受理,再通知我们。”雷洋家属称,被举报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参加办理雷洋涉嫌“嫖娼”案件的相关警察、辅警“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要求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全部办案人员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6月1日 6月1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官方通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对“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后死亡”线索的初查工作,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侦查。当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 2016年6月8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约见“雷洋案”相关律师并主动听取意见建议,6月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分别约见了涉案警务人员和雷洋家属聘请的律师,通报了检察机关对邢某某等五人立案侦查的情况,听取和征求了相关律师对检察机关办理此案的意见和建议,收取了有关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检察机关将认真分析研究所提意见建议和相关材料,确保侦查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相关律师对检察机关主动征求意见建议、依法推进检务公开表示了感谢和认可。 2016年6月26日 6月26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四分院邀请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邢某某等人聘请的律师和死者雷洋家属聘请的律师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双方律师关于案件办理、有关检验鉴定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向双方律师介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检察机关强调雷洋尸体检验鉴定机构的委托依法合规,对鉴定工作安排了全程的监督。与会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建议。检察机关强调会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办理案件,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16年6月27日 6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等单位的全国法医学、病理学知名专家就鉴定机构提交的雷洋尸体检验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论证。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前期所做的工作深入、细致、客观,并对检验鉴定结论依法进行了审查论证,指出了需要补充鉴定的内容。检察机关认真听取了与会专家的审查论证意见,将依法安排补充鉴定,科学运用检验鉴定结论,确保案件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办理。 2016年6月30日 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及其家属、雷洋家属及双方聘请的律师依法告知了雷洋尸检鉴定意见。检察机关对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了审查,组织了专家审查论证、文证审查,确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侦查,结合侦查工作依法判断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和责任轻重。 涉案警务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根据其行为性质和办案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已报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变更强制措施,对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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