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
教亲朋好友滑雪是“私自教学”?滑雪场为垄断租金吃相太难看

在滑雪场教自己的亲朋好友滑雪也需要资格证?发生在张家口的这一事件,引起不少关注。而对于滑雪场随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绝不能听之任之。

如今的张家口已成为冰雪旅游的热门目的地之一。尤其是疫情防控政策放开后,张家口更是吸引了众多游客前往体验冰雪活动。不过,有不少雪友(冰雪项目爱好者)在张家口的雪场遇到了不愉快的事情。

据天目新闻报道,雪友洪先生带着自己5岁的外甥女去张家口某雪场玩。因为外甥女是第一次上雪场,洪先生就带着她在初级雪道玩耍。没一会儿,就有3名雪场巡逻员前来,称洪先生私自教学,要收走他的雪场卡。随后雪场停了洪先生的季卡,直到洪先生证实了自己和外甥女的关系,雪场才恢复了洪先生的季卡,但是要求他不能再在雪场里教学。而不少雪友也与洪先生有着相同的经历。

据媒体报道,工作人员声称,他们在雪场内有管理权,禁止私人教学,如果需要学习滑雪,就要找雪场的教练,“按照滑雪场规定,哪怕是教自己的孩子一些简单动作也是不被允许的”。而官方的张家口市崇礼区体育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也称,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只有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方可进行教学活动。

事实上,不少体育活动场所有类似的限制。游泳馆禁止私自教游泳,滑冰场不让自己教滑冰。要想学,就必须请场所内的教练。而禁止的理由,包括资质(场所内的教练有教学资格证)、安全(场所内教练有保险)等等。

但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实质上就是利益的考虑。体育活动场所往往有自己的或者合作的教学机构,禁止私人教学,那顾客想学习就必须找场内的教练,就可以“保护”自己的教学业务。而滑雪场内的教练教学,往往价格不菲。据报道,周末1对1的滑雪教学,两小时要750元。

滑雪场、游泳馆等作为营业性场所,主要业务是提供活动的场所。顾客花钱购买了场所服务,只要不从事非法活动,场所方不应该过多干预。退一步说,即使场地方根据事先规定的场所使用协议,与顾客约定禁止在场所内私自教学,这种“教学”,也应该指的是营业性质的教学,对亲朋好友之间偶尔的辅导,不应认定为“教学”。场地方作为服务性企业,没有权力对顾客的行为进行界定,并做出任何处罚。场地方以“违规私自教学”为由,擅自停止向月卡、季卡顾客提供服务,侵犯了顾客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亲友之间相互学习辅导,天经地义。要求辅导者也必须有资格证,匪夷所思。在教育领域,要求无论是学校的老师,还是课外辅导机构的老师,都要有教师资格证。作为对职业从事教育工作的人,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教育主管部门从来没有禁止家长对自己的子女(或者其他亲友的孩子)进行课程辅导,也没有要求家长辅导子女的作业也必须有资格证才行。

同理,在体育项目的教学中,要求以此为职业的教练要有资格证,是合理的。但以没有资格证为由禁止亲友之间的教学辅导,是荒唐的。“哪怕是教自己的孩子一些简单动作也不允许”,这样的雪场规定,完全是霸王条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顾客的行为进行不合理的限制,其实质是垄断行为。

这样的垄断行为,在现实中非常常见,有不少是打着“为你好”的旗号。比如一些学校“为了学生的健康着想”,禁止学生在校外购买食品,只能从学校食堂或者校内的商店购买。于是有了某些学校校内小卖部经营权高达每年百万元以上的拍卖价。如果不是有权力垄断的保护,一个只有几千名潜在客户的小卖部,如何每年卖出百万元以上的利润?滑雪场的滑雪教学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滑雪场的保护,恐怕也很难支撑起每小时三四百元的收费。

对于这种以“自有管理权”为名,行垄断之实的行为,不能姑息放任。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不让我教自己的朋友滑雪,那下次不去这个滑雪场了。张家口的雪场虽然因为冬奥会而名声鹊起,但是恐怕也没到不可替代的地步。而对一个城市来说,如果任由滑雪场胡作非为,最终恐怕会砸了冰雪旅游的招牌,砸了整个城市的招牌。

辛省志

上一篇:盘点“打虎拍蝇”应当慎言“成绩单”    下一篇:不招豫籍,谁给它的高贵?
反腐动态
记者观察|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深刻领悟“三个更加”重要要求 坚决落实“六个强化”任务部署
实干为民开新局——党中央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实干担当 为民造福——习近平总书记引领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镜头记录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安徽省公布3批药品不合格,协和成制药“上榜”
廉政教育
以两会精神引领基层反腐监督 以研咨政赋能廉洁治理
聚焦两会热点 学习报告精神——开创反腐败与监督工作新局面
“十五五”展望——纵深整治基层“微腐败” 以清正廉明守护民生福祉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深践整治要求 勇担反腐使命 以廉洁文化建设与精准决策参考护航民生发展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丨推动传统廉洁文化焕发时代价值
以法治思维立魂 以媒体视野赋能 深耕法治反腐研究主业
思想体悟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在京召开 蔡奇出席并讲话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与廉政法治体系发展完善”论坛暨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湖南湘潭举办
廉政法制
法治中国启新程 良法善治助“十五五”
莫以监督之名 行侵权流量之实
深化集中整治 让老百姓可感可及丨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举报、投诉、信访不是一回事
最高检召开2025年度“双十大”定评会暨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
团结 批评 团结:以实干出政绩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院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00036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