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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市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

发布时间:2017-08-28 10:0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近日,山西省委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对省、市、县三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省委书记骆惠宁会前提出要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以集中解决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为契机和关键,采取积极措施,全面深化改革。省委副书记黄晓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建华通报了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分析评估情况。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主持会议。

  按照省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和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1个评估小组,通过听、看、查、访、谈、评等方式对全省11个市、27个县的试点工作进行了评估。总体上看,各市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有力,措施有效,工作扎实,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得到加强,反腐败资源力量有效整合,调查措施得到规范使用,“纪法”、“法法”顺畅衔接,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市县监委组建以来的4至6月,市县两级共立案2898件,同比增长52%;处分2638人,同比增长33.6%;移送司法机关50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309人次,“四种形态”占比依次为57.4%、34.2%、5.9%、2.5%。加强日常监督,改进谈话函询方式,共谈话函询2949件次。

  会议强调,要抓住改革试点中的关键问题、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铺开后可能遇到的共性问题,深入研究、综合分析、全面运用评估成果,厘清思路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试点工作质量水平。要深化分析评估,对执纪审查进行重点评估,做到对重处分案件调查分析全覆盖、对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调查分析全覆盖、对县(市、区)案件调查分析全覆盖;要深化问题整改,坚持即知即改,边试边改,系统梳理基础性工作,查漏补缺,集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跟踪督导,强化整改抽查,确保发现的问题全部解决;要深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把握政策能力,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成为监督能手、执纪尖兵;要深化探索实践,进一步开展政务处分、乡镇监察、派驻监察试点工作,探索驻晋铁路运输单位的监察工作,研究监察官制度,把握规律性、体现前瞻性、突出操作性,为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样本”,向党中央交上合格答卷。(山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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