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之窗
匡正不正之风,打破干部任免的“一言堂”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11:04    来源:江西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建设方面的制度之笼,越扎越密。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强化了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总负责、总把关作用,并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这对于匡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避免干部任免过程中出现“一言堂”,具有积极的意义。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选任工作,选拔出了一批批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但也毋庸讳言,近些年,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人用人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近亲繁殖、买官卖官等,滋生出“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等不良现象。不久前,中纪委网站集中公布了第十轮巡视的反馈情况,点名披露多个单位、部门存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探究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我们不难发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有的地方或单位党委存在着家长制作风有关。例如,大贪官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对有争议或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也照样“力排众议”,强行安排。“一把手”权力凌驾于组织之上的后果,是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败坏了党风政风。

经验表明,破坏规矩的一个重要诱因是对原则强调过多而具体操作细则少。新修订的《守则》就抓住了之前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这个问题,为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提供了操作性强的办法。《守则》要求“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监督的手段越多越严格,“带病”干部蒙混过关的机会就越小。《守则》还严格了干部任免的程序,提出“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对于意图在干部任免中搞“一言堂”的领导干部,《守则》更是划定了“红线”,提出“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此外,《守则》要求“五个不准”,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这就让想钻制度空子的人越来越没有机会。

把《守则》落实落好,除了依规办事,还需要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承担起集体管干部、用干部的重大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全程负责。要从党和人民事业的工作需要出发,严把干部选任的条件关、程序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要把党组织集体领导和发扬党内民主充分结合起来,让干部任免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且有操舟神舵手,能团大众去撑天。”各级党组织只有当好选人用人的舵手,秉持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才能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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