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之窗
终身监禁,反腐又一利器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09:0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继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后,于铁义成为又一名被判终身监禁的国家工作人员。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终身监禁这一刑罚执行方式,并且规定不得减刑、假释,有何作用和意义?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

  “终身监禁是反腐又一利器。”时延安认为,我国刑法虽然有无期徒刑的规定,但并不是真正的“无期”,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三种方式,一般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和无期徒刑罪犯,都有可能在服刑十几年后,重返社会。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二年考验期间没有重新犯罪的,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经过多次减刑后,原来被判处死缓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就可以刑满释放出狱。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是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或者在减刑为有期徒刑后,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通过合法程序,就可以获得暂予监外执行。

  “由此看来,死刑和生刑之间缺乏必要的过渡,造成‘只要不判死刑立即执行,都有办法提前出狱’的观念,这对打击职务犯罪非常不利。”时延安认为,终身监禁的设立,恰恰完善了刑罚体系,有利于合理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同时也有力震慑了贪腐分子,阻断一些人“花钱买刑”“提钱出狱”的侥幸做法,对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将发挥积极作用。

 
上一篇:开展市县巡察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下一篇:纪委揪“内鬼”让反腐更有力
反腐动态
改革潮涌处 开放海天阔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考量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5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学习时间丨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镜头记录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安徽省公布3批药品不合格,协和成制药“上榜”
廉政教育
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贡献青春力量
国企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及滥用职权相关问题分析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 | 标本兼治 系统施治
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
文化之约丨行走延安,感悟党的自我革命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人民日报评论员: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贵州:举办2025年“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
加强提示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
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廉政法制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在中央政法委举行
最高法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
最高检党组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工作
公安部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和 部直属机关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干部大会召开
国家安全部: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
司法部: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立足职责实干笃行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院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00036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