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案件
高压线被大雪压断引发火灾烧毁房屋,损失如何承担?

“章法官,我们已经按照判决书将赔偿款打到法院账户,请你们帮忙核查......”近期,湖北省十堰市竹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大雪压断高压线,造成线路短路引发火灾,致使村民房屋被烧毁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履行十万余元赔偿款。

一场大雪引发的火灾

2024年腊月底,春节日益临近,千家万户都沉浸在喜庆氛围中,可家住深河乡的老陈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一场突降大雪将他家附近高压线压断,造成整条低压线路短路,沿线村民家中电器均遭到不同程度损坏,老陈家照明控制线路也因此造成短路引燃被褥造成火灾,因家中当晚无人,大火持续燃烧将其两间房屋及生产生活用品全部烧毁。老陈认为,案发时高压线路属供电公司所有,因供电公司对线路维护不当、老化设备更换不及时诱发火灾,供电公司应赔偿其全部损失。2025年7月,老陈一纸诉状将供电公司诉至法院。

难以调和的赔偿争议

“我列了一个赔偿明细表,估算了一下总损失大概20余万元,其中有5万多元的现金、3000公斤的苞米、500斤腊肉、价值1万余元的项链首饰以及烧毁的房屋.......”

“火灾事故发生前,为老陈家供电的低压线路电压数据正常,未超出法定允许范围。起火原因是老陈住宅卧室照明控制线路老化造成短路诱发火灾,系老陈自身原因所致,且高压与低压线路相交是大雪积压所致,为不可抗力,供电公司不存在过错无需担责。另外,对于老陈列的损失,没有证据证明......”对于赔偿事宜老陈和供电公司各执一词。

事故发生后,乡政府和村干部就组织双方先后进行了3次调解,但对责任承担、损失认定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如我在诉”追求极致解纷

翻开厚厚卷宗,71项赔偿项目、20余万元物品清单以及财产损失鉴定申请,无一不透漏着老陈较高的心理预期。但老陈房屋和生产生活用品已被大火付之一炬,鉴定从何谈起?损失如何确定成为本案最大的难题。

为寻找突破口,承办法官来到案发现场实地勘察,并对先前组织调解的乡政府、村委会干部逐一走访调查,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于7月11日组织老陈、供电公司、调解干部召开庭前会议,听取诉辩意见并固定关键证据,对调解干部前期预估损失的合理性、估计依据等进行详细询问。同时,为最大程度降低老陈损失,承办法官与金融机构沟通,对现场烧毁的347张残损人民币予以兑换,兑换金额29650元。


兼顾法理人情实现定分止争

8月底该案开庭审理,承办法官组织老陈和供电公司举证质证,并交换了各自辩论意见。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承办法官依法作出了裁判。

关于责任承担问题:本次事故是持续大雪造成高压和低压线相交引发短路,加之老陈房屋室内线路老化,遇到瞬时高压导致线路高温引燃床上被褥,结合沿线村民家中电器当晚均有不同程度毁损这一事实,可以认定起火主要原因是供电公司供电线路出现故障,老陈自家线路老化为火灾埋下隐患但责任较轻,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供电公司应承担80%主要责任。

关于烧毁人民币金额:除去已兑换29560元,仍有部分烧毁严重人民币无法兑换。在乡、村两级干部调解过程中,老陈自述有5万元现金被烧,结合已兑换人民币和遗留人民币灰烬,综合考虑老陈居住山区、往来银行不便、老年人用钱习惯、事故发生在春节前夕等因素,可以认定5万元现金烧毁基本属实,故认定人民币损失金额为20350元(50000元-29650元)。

关于其他损失认定:因绝大部分物品被大火烧为灰烬,无法对损失进行鉴定。前期乡、村干部通过实地考察,结合老陈物品损失清单、烧毁财务性质、购买年限、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估价财产损失100880元。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综合庭前会议、在案证据,乡、村两级干部的估价比较客观、公正,除另行对部分财产损失作适当调整外,该估价可作为认定本案财产损失的重要参考。

最终,确定老陈全部损失为12余万元,供电公司负担80%。目前,判决已生效,双方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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