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法制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法援护苗”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能作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援护苗”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着力打造素质过硬、专业精湛的工作队伍,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行动措施

  (一)设立专门热线。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作用,各地根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热线专席,专门接听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咨询。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网设立未成年人服务专区。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可以转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团队解答。

  (二)开展专项服务。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具备条件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配备专门力量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等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等专项服务,方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

  (三)建设专业队伍。组建全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家库。各省(区、市)遴选推荐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律师,参加全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师资培训,并在本地区开展全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各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入库律师实行上岗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

  (四)降低援助门槛。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支持各地依法扩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范围。

  (五)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转介和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专门指派、提级指派机制,确保承办律师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实行一援到底,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对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六)加强校园普法。在“六一”儿童节、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在中小学校设置法律援助宣传引导栏、配置法律援助联络员等。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面向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

  (七)强化公益服务。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发生的公证、司法鉴定费用。倡导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普法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八)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作用,鼓励志愿者面向中西部边远地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组织大学生团队赴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

  (九)凝聚广泛支持。联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部门和单位,普遍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会商与协作机制。引导各地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优秀律师带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十)开展部门联动。推动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纳入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重点工作。加强与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健全完善与社会心理服务、医疗卫生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开展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常态化协作和同堂培训。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效。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力度。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争取相关部门单位支持,不断提升“法援护苗”行动的影响力。要及时总结宣传,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定期发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例,宣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司法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6日

上一篇: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    下一篇:广西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反腐动态
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考量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5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学习时间丨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深度关注 | 科技赋能监督 护民生为民利
驻中国中化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监督 做实向雄安疏解搬迁工作
镜头记录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安徽省公布3批药品不合格,协和成制药“上榜”
廉政教育
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贡献青春力量
国企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及滥用职权相关问题分析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 | 标本兼治 系统施治
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
文化之约丨行走延安,感悟党的自我革命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人民日报评论员: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贵州:举办2025年“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
加强提示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
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廉政法制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在中央政法委举行
最高法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
最高检党组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工作
公安部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和 部直属机关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干部大会召开
国家安全部: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
司法部: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立足职责实干笃行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院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00036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